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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酒店南區開征非住宅房屋 將補償停業損失費

  膠東在線網7月25日訊(記者 魏琪 實習生 趙新語) 近日,煙臺芝罘區有關部門公佈瞭"喜樂酒店南地塊非住宅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的意見。據悉,本次房屋征收的范圍為桑園路47號、環山路 48號、環山路52號,意見征集期限為30天,自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3年8月22日止。

  被征收人將有10個月停業損失費

  被征收非住宅補償額由被征收人選定的地產評估機構依據相關規定評估確定。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簽訂協議時一次性結清所有征收補償費並搬遷交房。

  補償方案規定,將一次性給予被征收人10個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對於征收時實際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新北市消費貸款從上述費用中支付3個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房屋所有權人和承租人有合同約定的,從其約定。

  非住宅補償額由房地產評估值、搬遷補助費、簽約期獎勵費、附屬設施及室內裝修補償費,再加10個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組成。

  商貿類房屋每月可按50元/㎡補貼

  生產、倉儲類房屋按房證建築面積每月30元/㎡;辦公、公益類房屋按房證建築面積每月40元/㎡;商貿、服務類房屋按房證建築面積每月50元/㎡。

  除此之外,被征收房屋附屬設施按有線電視移裝費250元/臺,電話移機費150元/部,空調移裝費200元/臺,網絡移裝費180元/套,太陽能移裝費180元/臺,電熱水器移裝費80元/臺給予補償,不可移動設備和附屬設施按評估值給予補償。

  簽約期搬遷有10000元獎勵

  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並搬遷交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房證建築面積獎勵100元/㎡計發,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計發。逾期取消簽約獎勵費。被征收房屋發生的水、電、煤、暖、有線電視及相關費用,由被征收人自行結清。

  本次征收現場辦公地址在芝罘區環山路52號(原環山路喜樂酒店),市民可撥打喜樂酒店南地塊房屋征收指揮部辦公電話:6217155,6217255進行咨詢。

新聞來源http://yt.house.sina.com.cn/news/2013-07-26/08502310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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